咸宁市纪委监委镜湖工作中心一号楼修缮装修工程——劳务分包遴选公告
一、遴选条件
咸宁市纪委监委镜湖工作中心一号楼修缮装修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名称)已由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遴选人名称)批准实施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进行库内遴选。
二、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1、项目编号:XC-ZB2023-088
2、项目概况:劳务分包
3、遴选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最高限价(人民币):2826391.83 元
5、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请人须为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商资源名录内的劳务分包第四组,本次属于企业内部采购,所有解释权归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经营管理和资信差,两年有违反国家建筑法规的记录,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事故;
(5)服务期限内,与咸宁城发集团和下属二级公司发生过经济、农民工工资或其他纠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遴选文件的领取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8 月 22 日至2023年 8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405室。
3、报名时须携带: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若委托人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若法人来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申请人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4、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 8 月 28 日上午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8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407室(咸宁市塘角路16号)。
4、评审时间:同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评审地点:同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www.familletdah.com (湖北星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368号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715-81303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塘角路16号
联 系 人:徐总、肖工
电 话:0715-8102186